一、采购项目名称:金乡县金山街(文化路-中心街)交通护栏工程项目(三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JXCGWT2018-TP-212
三、采购内容:金乡县金山街(文化路-中心街)交通护栏工程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四、采购项目情况:
包号
服务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1
金乡县金山街(文化路-中心街)交通护栏工程项目(三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供应商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3、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涵盖交通设施内容;(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供应商具备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测中心道路隔离护栏检测报告,具有交通工程批量生产证书(或工厂检验合格证书),护栏安装施工合格证书(或工程施工检验合格证书);
5、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一个供应商每包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个包的报价;
8.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8.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8.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8.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2000.00元